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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严管升级:禁燕翅及高档酒水

未知 2013-12-10 10:25 酒类法规
今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餐将禁供鱼翅、燕窝和高档酒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党政

    今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餐将禁供鱼翅、燕窝和高档酒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做出了上述规定。

  十八大召开之后,以“八项规定”为代表的厉行节俭、反对浪费的系列决策陆续出台,上月末公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是《规定》出台的重要背景之一。

  《规定》是对2006年10月中办、国办联合颁布的同名规定的全面升级。从条文数量上看,从2006年版本的19条增至26条;从内容上看,《规定》管理更细化、覆盖范围更广。

  《规定》首先对公务外出管理做出要求。除了已有的禁止变相旅游与风景区开会外,《规定》要求,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对于接待住宿、餐饮和用车,《规定》要求,住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对于费用转嫁的问题,《规定》明确提出: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锡锌此前就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预算外资金的循环是预算制度的大问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政府让下属企业、其他单位花钱,费用转嫁支付等问题。

  他还认为,信息公开是关键,公开后才能动员全社会更为广泛地参与监督。

  对此,《规定》也明确,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更新后的《规定》还大大增加了适用范围,除各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外,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同样参照该规定执行。

    白酒类上市公司面临"惨境",但这正是"禁酒令"需要的效果!要知道,仗着多年来雷打不动的公款消费,国家级名白酒的提价如火箭飙升。以53度500ml飞天茅台为例,2000年时零售价在220元上下,到2011年底已经涨到2000元。仅是2011年这一年,零售价就涨了八百元——2011年年初零售价还在1200元左右,到年底飙上了2000元。 而这一年该品种的年初出厂价,是619元!这样的涨价本身就是个不正常事件——只要公款消费不受制约,白酒市场就无法正常化!早在2005年,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司就做出测算,在整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社会集团消费"实际占到33.5%的比重,餐饮业的 "社会集团消费"比重更高达62%。这很大程度上就是公款吃喝的另一种说法。进入到二十一世纪第二个十年,"餐饮业的社会集团消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肯定远不止62%——就看茅台涨了多少吧!  现在"禁酒令"开始显威力了,于是,几乎囊括了国家级名酒的中国白酒类上市公司2013年上半年的销售收入同比仅增长了1.9%,增长绝对值仅10.2个亿,与最近两年每年增加销售收入达二、三百亿元相比,跌进了低谷,这还不一定是"底"; 2013年上半年的利润总额同比也仅增长了2.5%,增长绝对值仅6.9个亿,与最近两年每年度增加利润总额达一、二百亿元相比,同样跌进了低谷,也同样还不一定是"底"!

  不为杞人忧天了。上市公司面对"禁酒令"的危机,正是白酒类中小企业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