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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仍维持五粮液推荐评级

华夏酒报 2009-10-14 10:54 白酒
近日,据今年年初代理过五粮液小股东诉讼案的律师透露,从消费税的计税收入与酒产品的成本、利润之间的关

  近日,据今年年初代理过五粮液小股东诉讼案的律师透露,从消费税的计税收入与酒产品的成本、利润之间的关系发现,五粮液3年至少存在偷税约10.11亿元的嫌疑。如果此条“罪状”成立,将成为五粮液的第四宗罪。不过,近期五粮液股价依然平稳,券商认为,五粮液受这些影响有限。

  股民要求再审

  0月13日一早,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爱文收到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回函,驳回了上诉请求。周爱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驳回理由同成都市中院一样:起诉人未提供‘行政处罚决定或公告’等相关证据。”周爱文表示,不排除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再审。

  事起今年1月9日,周爱文代理五粮液小股东民事诉讼案件,封某、周某等4名原告发现五粮液存在少缴消费税嫌疑,要求五粮液及为其年报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原告购买1万股五粮液股票亏损掉的25万元。原告先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是否偷漏税成焦点

  使原告坚持上诉的理由是五粮液酒类计税收入比酒类主营业务成本还少。周爱文指出:“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据五粮液2006年年报披露,共销售五粮液系列酒18.97万吨,实现酒类主营业务收入733337.37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披露:本期消费税为54327.52万元。

  但按照该律师测算,五粮液2006年消费税计税收入为(本期消费税54327.52万元-按销售量计算应交消费税为18970万元)/消费税税率20%=176787.6万元。而2006年五粮液年报披露的酒类主营业务成本为345978.68万元。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税收入至少应大于酒类产品成本,即计税收入至少应为345978.68万元,但五粮液酒类计税收入比酒类主营业务成本还少169191.08万元。因此,五粮液至少存在消费税偷税约33838.22万元的嫌疑。并且按照推算,2007年,五粮液至少存在消费税偷税约31187.47万元嫌疑;2008年,五粮液至少存在消费税偷税约36133.44万元嫌疑,3年合计约10.11亿元。

  周爱文还称,国庆节前已向证监会递交了申请书,申请其对五粮液消费税问题进行查证。按照规定,证监会将在60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公司仍被市场看好

  目前,证监会已经对五粮液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且仍在调查中。

  此前9月23日,证监会通报初步调查结果,五粮液涉嫌三方面违法违规:一是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证券投资行为及较大投资损失;二是未如实披露重大证券投资损失;三是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等。同月30日,五粮液发布公告承认了三宗罪中的一项: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但对另外两项未提及。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唐桥也曾在召开媒体临时见面会时否认偷税漏税,根据唐桥的说法,“五粮液不存在偷漏税的问题,从2006年到2008年,实现各项税收63.9亿元,实际上缴69.26亿元,其实还多缴了近6亿元税金”。

  目前,不少券商仍然维持五粮液推荐评级。兴业证券认为违规行为对五粮液生产经营影响较小。东兴证券食品饮料行业分析师刘家伟则告诉记者:“五粮液是否存在偷漏税问题目前尚未查实,不过,即便存在这样的偷税问题,对五粮液的影响主要是过去的业绩调整,对未来影响不大。”国庆假期后,五粮液在股市上的表现较为平稳,10月13日,五粮液收于21.95元,微涨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