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酒模式缺规范 投资者“盲人摸象”
难以估算期酒真实价值
君顶酒庄为期酒产品提供现金回购,不仅提供一定的年化回报,而且不收取投资者的保证金。从某种程度上看,这一行为不符合红酒期货的交易模式,而更类似于融资。
需要注意的是,国内的期酒行业缺乏法规,甚至连约定俗成的操作办法都没有。假设企业以期酒作为事实上融资的抵押物,投资方如何界定抵押物是否物有所值?
“中国还没有明确的期酒经营方式,所以国内酒庄怎么做都对,只要和投资人达成协议。”对于国内首款期酒类投资品种前期价值鉴定环节的缺失,中法庄园的总酿酒师李德美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电话采访时表示。
他介绍说,法国波尔多酒庄在期酒销售前,会邀请众多鉴赏人士参与评估期酒价值,其价格也是由酒庄和投资者会协商得出的。在投资者认购期酒之后,根据当地的行业法规,酒庄亩产将被严格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大约为4.5吨/公顷。“限产也是为了促进期酒未来的价值的提升。”
模式不适合所有行业
昨日,记者多次联系君顶酒庄,但由于相关负责人均出差,未能从该公司获得上述疑问的解释。
社科院结构金融研究室副主任袁增霆此前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曾表示,对于融资类投资项目,在银行取消担保后,投资者应对资金的流向项目的熟悉程度更高,以规避企业可能的违约风险。
而上述投资产品,事实上拥有融资功能,但“抵押物”和资金流向并不为投资者所熟悉,而且其“抵押物”的价值也没有经过公开评估。假设有更多企业采用这种模式,对于投资者而言无异于“盲人摸象”。
君顶酒庄1个月内与两家商业银行联手推出两款同类产品。有媒体报道,仅与工行合作推出的期酒就有800桶,占该酒庄当年产量的五成,而通过中信募集的资金规模与工行相近,意味着当年该酒庄大部分出品的期酒均已实现资金回笼。
“这种模式不适合所有行业。”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首先酒的确具有一定升值空间,因此酒类企业才有以此实现融资的基础。对于大部分缺乏收藏价值产品的生产企业,即使如此运作,也不会得到市场的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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