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物价局制定糖料蔗收购价格实行挂钩联动
蔗糖挂钩价格联动
2008/2009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继续采取蔗糖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的管理方式,全区统一糖料蔗收购首付价和二次结算办法。南宁市糖料蔗普通品种收购首付价260元/吨(不含税费,下同)与制糖企业食糖(一级白砂糖,下同)平均含税销售价格(以下简称“销售价格”)3800元/吨实行挂钩联动。
食糖销售价格超过3800元/吨的部分,在糖料蔗收购首付价的基础上,蔗糖挂钩联动价格按6%的联动系数进行二次结算,当食糖销售价格低于3800元/吨时,蔗价不再进行二次结算,蔗农也不需将多得的蔗价款退还制糖企业。
良种加价劣种减价
本榨季价格政策与上一榨季的不同之处在于,蔗款兑付时间不同。今年,南宁市要求制糖企业要在糖料蔗进厂一个月内按确定的收购首付价给蔗农兑付蔗款,加价良种同时付给加价款。往年是15天内兑付蔗款。
实行优质加价、劣质减价的糖料蔗结算方法。糖料蔗品种不同,根据糖料蔗品种质量划分,糖料蔗分为普通品种、优良品种、劣质、淘汰品种三大类,不同品质价格不同,在普通品种糖料蔗收购首付价的基础上,优良品种糖料蔗每吨加价15元和20元,劣质、淘汰品种糖料蔗每吨减价20元和110元,一次性支付蔗款。其中,粤糖94/128由上榨季加价15元/吨,本榨季列入不加价范围。
严禁擅自开出“一口价”
物价部门要求,各制糖企业要自觉执行蔗价与糖价实行挂钩联动的价格政策,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引导企业和蔗农增强市场意识,合理安排糖料蔗种植、生产计划,严禁蔗款兑付“打白条”,严禁擅自搞“一口价”等损害广大蔗农利益的糖料蔗收购结算方式和擅自以提前兑付二次结算蔗价款、提高运费等方式变相调整糖料蔗收购价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