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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未知 2014-09-12 09:42 酒类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由泸州市人民政府下发,核心在于推进企业职落实主体责任;

    《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由泸州市人民政府下发,核心在于推进企业职落实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对白酒产业深度调整期,化危为机,强化质量安全综合整治,为迎接白酒产业新一轮机遇期到来做好食品安全超前准备。

    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重违法行为实施行业禁入:各区(县)政府要履行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和监管职能,把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把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基层。泸州市食安办对各级部门的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考核和评价,将作为年度食品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先进的依据。

    “食药监部门要对辖区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普查,查清白酒生产企业情况和质量安全管理状况,建立白酒质量安全监管档案。”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明辉介绍,对存在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侵犯知名品牌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白酒生产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将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落实白酒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质量受权人制度各个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督促白酒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出厂检验等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从源头、生产过程、成品等方面,严把白酒质量安全关。”

    同时,泸州市将率先在白酒“小巨人”企业中建立并实行质量受权人制度,企业应以书面文件形式授权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者为质量受权人。质量受权人承担白酒原辅料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和产品出厂等环节的签字放行责任,对产品质量安全负责。“质量受权人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力,甚至大于企业法人,肩负企业产量质量安全重责。”杨明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