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糖外包装太像 哪个是山寨?
省高院启动知识产权案集中开庭周活动 首日开审专利侵权案 两个不同的糖果企业,因双方生产的奶糖外包装长得太像起纠纷。经过一年多的拉锯战,双方纠纷仍没解决。昨日是省高院知识产权案集中开庭周活动的第一天,省高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专利侵权案件。 外包装相似 两糖企扯
省高院启动“知识产权案集中开庭周”活动 首日开审专利侵权案
两个不同的糖果企业,因双方生产的奶糖外包装“长得太像”起纠纷。经过一年多的“拉锯战”,双方纠纷仍没解决。昨日是省高院知识产权案集中开庭周活动的第一天,省高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专利侵权案件。
外包装相似 两糖企扯皮
益康食品公司是什邡市本地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尹某为奶糖设计了包装袋。2005年2月5日,尹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该包装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同年11月获得授权。随后,尹某以个人名义和益康公司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由益康公司使用该包装袋生产、销售“益沁”牌大熊猫奶糖。
2006年11月,益康公司发现,本地企业毕罗香食品公司生产的“毕罗香”牌大熊猫奶糖外包装袋的外观设计和自己公司的外包装袋极为相似。益康公司认为毕罗香公司侵权,找到德阳市知识产权局,请求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
在德阳市知识产权局的协调下,毕罗香公司同意在2007年2月17日后不再生产该包装袋,并承诺使用与“益沁”牌大熊猫奶糖外观设计专利不近似的新包装袋。
不服判决 败诉企业上诉
毕罗香公司承诺的期限很快到了,但该公司却并没有按协议更换包装。益康公司和尹某将毕罗香公司告到成都中院,要求法院判其停止侵权并赔偿22万元。毕罗香公司向法院提起反诉。成都中院一审认定毕罗香公司侵权,判其停止制造、销售有诉争包装袋的产品,并赔偿益康公司5万元。毕罗香又向省高院上诉。
昨日上午,该案在省高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审。毕罗香公司认为,“双方都拥有各自包装袋的外观专利,使用各自的外包装并不冲突。”毕罗香公司称自己并未侵权,省高院应撤销一审判决。经过一上午的审理,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