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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料新标准7月1日起实施

2007-06-26 22:07 食品法规

  
    在《鸡精调味料标准》公布3年后,“鸡家族”调味料标准又添新成员。记者昨天获悉,新出台的《鸡粉调味料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明确规定,鸡粉中总氮含量不低于1.4g/100g,其他氮不低于0.4g/100g。这意味着,“无鸡”鸡粉将彻底退出历史。
 
    与此同时,《调味料酒》、《酱油中 乙酰丙酸的测定方法》两项新标准也将于7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中国调味品协会会长卫祥云表示,目前市场上调味新品层出不穷,三项行业新标准的颁布和实施作为《中国调味品行业五年标准计划》的一个方面,将有助于净化调味品市场。
 
    根据即将正式实行的《鸡粉调味料标准》,鸡粉产品的定义为:食用盐、味精、鸡肉/鸡骨的粉末或其浓缩抽提物、呈味核苷酸二钠及其他辅料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香辛料和/或食用香料等增香剂经混合加工而成,具有鸡的浓郁香味和鲜美滋味的复合调味料。
 
    外观要求仅列“粉状”一项
 
    对于之前争论激烈的“总氮”和“其他氮”两项指标,《鸡粉调味料标准》作出了分别不少于1.4g/100g和0.4g/100g的规定。而在《鸡精调味料标准》中,这两个指标分别为:不少于3g/100g和0.2g/100g。
 
    《鸡粉调味料标准》制定企业之一的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林长春向记者分析:这两项指标通俗点来讲就是鸡粉的味精含量更低,同时,鸡肉含量少的鸡粉将不达标。他进一步解释,如果不用或者少用鸡肉而使鸡粉中氮的含量达标,只有两种办法,一是加入动物肉,二是加入豆类物质,但是第一种办法会因为加入肉类的不同而改变鸡粉的风味,后一种从植物提取氮再加入鸡粉中的方法会比直接用鸡肉的成本更高。
 
    卫祥云会长明确表示,严格来说,没有含鸡成分的鸡粉属于伪劣产品。    
 
    此外,记者发现,新的行业标准还有两点值得注意。根据新的行业标准,鸡粉调味料应将成分在产品标签中标明,顺序按成分含量的高低排列,据了解,这也是国内鸡粉行业首次提出要标明成分名称。
 
    另一方面,《鸡粉调味料标准》中对外观的要求仅列“粉状”一项,这就意味着,消费者可从具体直观的方面去把握鸡粉产品的品质。
 
    对于新标准出台后对行业的规范,上海太太乐食品有限公司市场及品牌总监范智敏直言:“我持谨慎乐观的态度”。他认为,一个标准应该有配套的体系去推进才能真正发挥效力。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林长春也表示,标准能否对市场起到规范作用关键是执行,行业以及有关部门能否有力地执行。
 
    复合调味料标准尚未出台
 
    卫祥云表示,与3年前出台的鸡精标准类似,鸡粉标准也将指标划分为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两部分。
 
    其中理化指标是推荐性的。鸡粉标准的理化指标对谷氨酸钠(味精)、呈味核苷酸二钠、干燥失重、氯化物、总氮、其他氮的指标作了限定;卫生指标对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作了要求。
 
    在国家卫生部尚未出台复合调味料标准以前,所有的鸡粉产品都将按照新的鸡粉标准中的卫生指标要求强制、严格执行。
 
    调味料酒归入调味品行业
 
    从今年7月1日起,《调味料酒》和《酱油中乙酰丙酸的测定方法》两项新的行业标准也将在全国正式实施。
 
    卫祥云表示,目前行业中有60%以上的调味品企业都在生产调味料酒,新标准就是适应这个形势而出台的。他认为,将调味料酒从之前的酒类归类中分离出来,归入调味品行业是对调味料酒的正确归类,而对生产企业来说也有实质性的好处。
 
    卫祥云表示,此前,对调味料酒的征税一直按照酒类产品的标准来实施,这是不公平的,在新标准出台后,征税将按照调味品产品来对待。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周裕妩